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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8-16

依据: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我国《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的代理限于直接代理,对间接代理的承认体现在《民法典》合同编对委托合同的规定之中。

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直接代理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民法典》第162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该代理活动的法律效果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

∥间接代理与直接代理的区别:

(1)前者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后者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2)前者的结果先归代理人再转给被代理人,即间接归于委托人;后者的结果直接归属于本人。

(3)前者的内容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能直接向对方主张权利;后者的内容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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