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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妨害作证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1

《刑法》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概念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三)认定:×

1.注意区分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

2.注意区分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

《刑法》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307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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