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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报复陷害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刑法》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概念和特征

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1.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公民的民主权利,即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3)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故意。

2.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

(1)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后者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后者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进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后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有关机关做虚假告发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5)犯罪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损害他人的某些合法权益,后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

(二)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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