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犯罪的定义和类型△
犯罪的定义和类型△
※犯罪是指①刑法明文规定的②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③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背)
∥有犯罪必有刑事责任,有刑事责任未必有刑罚。
(一)犯罪定义的类型×
刑法中有三种类型的犯罪定义:
(1)犯罪的形式定义: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犯罪就其法律形式层面分析,可以概括为犯罪是刑法规定以刑罚禁止或惩罚的行为,或犯罪就是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受罪刑法定原则的约束,外国刑法或学说大多采取法律形式层面的定义。
犯罪的形式定义表明犯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科处刑法的违法行为,从而揭露了犯罪的法律特征,界定了犯罪的法律外延,确定了国家刑罚权的界限,体现了刑法的保障机能。但是,犯罪的形式定义没有说明犯罪的危害性何在,国家为什么对这些违法行为要科处刑罚,没有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
(2)犯罪的实质定义: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犯罪的实质定义强调的是社会的危害性,揭示了犯罪的危害本质,体现了刑罚的保护机能,但回避了犯罪的法律属性,没有限定犯罪的法律界限,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存在抵触。
(3)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定义。
现行俄罗斯刑法采取罪刑法定原则,《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4条规定,“本法典以刑罚相威胁所禁止的有罪过地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被认为是犯罪”。
这种将实质特征与法律特征结合起来的定义,具有合理性。既阐述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本质又限定了犯罪的法律界限,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刑法中的犯罪定义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或把握犯罪的角度不同,给出犯罪的定义也不尽相同。例如,唯物史观认为犯罪是一个历史范畴即阶级社会的产物,是危害统治阶级利益,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有的刑法学者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认为犯罪是符合构成要件、违法且有责的行为。有的刑法学者认为犯罪是反社会的行为。刑事古典学派重视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认为犯罪是造成侵害性结果或危险的行为;而刑事社会学派重视犯罪人及其危险性格,认为犯罪是犯罪人反社会性格的表现等。
(二)不同的定义反映出不同的犯罪观【了解】
1.从法律意义上讲,犯罪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在罪刑法定制度之下,严格讲只有这种法律(形式)上的犯罪。
2.从实质意义上讲,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这是犯罪的本质,是犯罪的法律意义的根源。法律之所以要规定某种行为是犯罪,在外国刑法理论上有不同观点:(1)伦理规范违反说认为是因为它违反了基本的社会伦理规范;(2)法益侵害说认为是因为它侵害了国家、社会或者个人的法益;(3)二元说认为是因为它既违反了社会伦理规范又侵害了特定的法益。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不同的犯罪本质观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