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刑法的溯及力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16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指刑法对于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涉及四种学说:
(1)从旧原则。只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新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从旧兼从轻原则。只能依据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定罪处罚,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除外。新法中的“轻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新法中,逃避侦查的追溯时效不受限制。
(3)从新原则。刑法适用于生效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但是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犯罪或处罚较轻的仍适用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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