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9
(一)概念
民法是调整①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②人身关系和③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典》第2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典》的规定揭示了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及其特点,划分了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界限。
(二)特征
民法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在内容上表现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平等性是界定民事主体的最核心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的平等是民法区别于调整具有隶属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法律部门(如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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