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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拐骗儿童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刑法》第262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概念

拐骗儿童罪,是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供其使唤、奴役;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拐骗儿童罪不以出卖为目的。

(三)认定

1.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后者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后者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3)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后者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4)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不以出卖为目的;后者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2.拐骗儿童罪与绑架罪

两者有相同之处,但后者是拐骗他人作为人质,用以向其家长、监护人、亲属等人勒索钱财或实现其他不法要求,二者的性质与危害存在很大区别。

3.考点解析

所谓拐骗是指使用欺骗、引诱等方法将儿童弄走,使之脱离家庭和监护人。拐骗可能是直接对儿童实行,也可能是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实行。拐骗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给儿童爱吃的食物、喜爱的玩具、好看的衣服以及带去玩耍等,骗取儿童的好感后将其骗走;或对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以献殷勤、假意帮助照看孩子、表示喜爱儿童等手段骗取信任后,寻找机会将儿童骗走或者将婴儿偷偷抱走。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6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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