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硕资料 > 复习资料 >

法硕考研|侮辱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20

《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1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一)概念

本罪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构成特征

1.答题要点

(1)侵犯客体:他人的人格、名誉。

(2)客观方面: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并具有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

2.关于客观方面

(1)侮辱行为必须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进行。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3)侮辱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如果尽管行为人没有指名道姓地进行侮辱行为,但是其他人可以知道行为人所侮辱对象的,亦构成犯罪。

(三)认定

侮辱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246条。

点击下载

法硕教材《考点解析》电子版

学习更多内容

更多法硕考研资讯,欢迎咨询科教园老师,给你更专业的规划和服务。


咨询电话:400-810-2468,010-82330118

课程顾问:15801290122(同微信),15011002660(同微信)

咨询QQ:80088828,807869347

官网:www.bjkjy.com

微信公众号:“法律硕士考研”,“科教园法硕”

留言板

X

快捷咨询: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