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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15

《刑法》第120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一)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参加恐怖组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进行恐怖活动的目的。

‖构成本罪,即行为人以长期实行某种或某几种恐怖犯罪活动为目的,明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却仍然故意组织、领导;或者明知是恐怖组织而参加或积极参加。

(二)认定

1.准确界定恐怖活动组织的性质

恐怖活动组织是专门或主要以从事暗杀、绑架、放火、爆炸、劫持人质和交通工具等严重暴力犯罪为活动内容的犯罪组织。恐怖活动组织是一种特殊的犯罪集团。认定恐怖活动组织:

(1)从组织结构上讲:应当符合犯罪集团的一般特征,即恐怖活动组织首先必须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从组织目标和行为内容上讲:恐怖活动组织一般带有明显的政治性目的,并在此目的指导下,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暗杀、绑架、爆炸、放火、劫持人质和破坏交通工具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对于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刑法》分则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和法定刑。

2.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只要行为人具有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具体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行数罪并罚。

(三)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1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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