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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间谍罪▲▲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风穿林堂2021-07-14

《刑法》第110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1)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2)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一)概念和特征

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简述间谍罪的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2.间谍行为的表现方式

(1)参加间谍组织;

(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前两项需要行为人对“间谍组织”明知。

(二)法定刑

①犯间谍罪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②犯本罪,危害国家安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③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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