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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刑法分则与刑法总则的关系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7-12

(一)刑法总则所规定的内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内容

(1)刑法总则规定的是犯罪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包括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适用范围、构成犯罪的一般要件、刑事责任、共同犯罪、刑罚的种类及刑罚的具体运用制度等内容,是定罪与量刑过程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

(2)刑法分则规定的则是各种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条件及刑罚,包括罪状、罪名及刑罚种类和量刑幅度等内容。

△注意:这里所说的刑法分则,包含了刑法的分则部分以及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规定内容。

(二)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联系

刑法分则和总则的内容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属于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规定与抽象规定之间的关系,刑法总则指导分则的运用与研究,分则使总则的规定具体化。

(1)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原理、原则,对于刑法分则的具体运用具有指导作用,在理解和适用刑法分则的规定时,必须考虑到刑法总则的原理与规定。

(2)刑法分则是总则的具体化,是刑法总则原理和原则的具体作用。在认定和处罚犯罪过程中,必须既考虑刑法总则的一般规定,也要考虑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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