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刑法的空间效力▲▲
来源:法硕教材《考点解析》责编:叶子2021-06-16
1.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2.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
国家刑事管辖权毫无疑问要体现国家主权原则,但同时要注意国际协同,即刑法的适用必须服从国际法的原则。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依据以下四种具体原则及顺序: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四种具体原则的基本含义:
(1)属地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辖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
(2)属人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辖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
(3)保护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辖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
(4)普遍管辖原则: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要行使管辖权。
3.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我国刑法确立刑法空间效力采取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其他原则为补充的综合性原则。
(1)我国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属地管辖权。
(2)我国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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