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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法律硕士联考《6套卷》修订

来源:未知责编:admin2020-11-30
■【综合课卷一答案】P101,单选第10题,答案正确,修订解析的内容(红字部分):
10.关于法律的效力,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
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
10.【答案】 A
【考点】 法律效力
【解析】 法律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未经正式公布的法律,不为人们所知晓,就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也不可能得到人们的普遍遵守。就现代法律而言,法律的公布是法律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宪法赋予的各级立法机关的立法权限所决定的。“从新原则”是指新法的溯及力,即新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生效的法律的确应当使所有公民知晓,但是,“法盲”不是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

■【专业课卷五答案】P178,单选第31题,答案正确,修订解析的内容(红字部分):
31.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设备的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设备10套,乙公司在货到后1周内付清货款。但是在甲公司即将交付设备之前,发现乙公司已濒临破产。甲公司在发现乙公司确已濒临破产时,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
A.直接解除合同  B.宣告合同无效  C.中止履行  D.要求乙先付款
31.【答案】 C
【考点】 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与不安抗辩权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04条,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527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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